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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柴集团荣获“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”称号
玉柴集团在开展职工体育工作中,认真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坚持以职工为本,坚持职工体育工作有目标、有规划,坚持活动、组织、设施并重,努力推动职工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。
2008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、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开展“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”创建活动。自治区总工会、自治区体育局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》、《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实施细则》,经过认真检查,认为玉柴集团职工体育工作基础扎实,设施完善,工作细致,成效明显,达到了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,推荐玉柴集团参加《创建“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”》评选活动。2009年1月玉柴荣获了“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”称号。
(陈春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