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计算机类设备供应商:
我公司拟购计算机设备一批(50台组装电脑),根据我公司有关规定,所购设备须经公开招标,现将有关招标规则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内容:详见附件“50台组装计算机配置明细表”。
二、要求交货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。
三、交货地点: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
四、招标具体细则:
1.招标方式:明标暗标相结合。先暗标,后明标。以此批设备的总价格(含安装调试费用)为投标价。
2.参加招标会的单位须在规定投标时间内到场签到,迟到超过10分钟停止进场。
3.如招标单位少于三个(不含三个),则取消本次招标活动。
4.招标会开始,由我公司招标小组对参加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。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参加公开招标的资格。
5.开标时,在所有到会投标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,由我公司招标小组公布我公司标底价,然后当众拆封投标书。如参加投标单位为四至六个(含六个),取消一个暗标总报价最高值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轮竞标;如参加投标单位六个以上(不含六个),取消两个暗标总报价最高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轮竞标。然后公布投标方暗标总报价最低价,取暗标最低价与我公司标底价之低者作为明标竞投的底价。
6.接着进入明标阶段,由投标方竞价。如明标竞投的底价是我公司标底价,第一个应标者可跟此底价,即此时应标者认可此底价作为应标价。之后每次向下竞投级差为1000元,竞投报价时间为60秒,超出60秒无人应价,此时最低价为中标价。明标阶段,假如没有投标方响应:如明标底价为暗标最低价,相应的投标方为中标方;如明标底价为我公司标底价,我公司可取消此次投标活动。
7.每个投标单位可派出1-2人参加竞标(并具同等效力)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:
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交投标书时,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。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(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),营业执照复印材料,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。
六、招标实施办法:
1.参加招标会的单位,请派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会,会前交投标书。投标书要求按正规规格及内容,并附采购明细表各项目报价及总价。参加投标会的投标单位代表,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。
2.参加投标的单位,在投标前必须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投标押金,中标后,将投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(不计利息)。不中标者,待投标结束后,当场退还押金。不交投标押金者,无投标资格。
3.投标单位中标后,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需方签订计算机设备购销合同,如超过规定时间不签订合同的属违约,需方有权不退回投标方的投标押金,招标单位有权选择另一投标单位。
4.合同签订生效,中标方按时交货,需方验收合格、完成,需方即将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退还给中标方。
5.本《招标规则》与计算机类设备购销合同同时执行,并具有同等效力。
6.付款方式:银行结算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转帐号及开户行。
7.投标单位所出具发票,必须是国家有效税票。
8.投标地点: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
9.投标时间:2005年9月26日下午2时
10.联系人: 黄中武 0775-3286876
七、其它:
1.投标方报名时,必须交纳50元报名资料费。
2.凡扰乱招标现场秩序者,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。
3.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者,除不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外,3年内不得参加玉柴物资采购招标活动。
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○五年九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