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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09月07日,20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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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柴集团提高职工荣誉待遇标准

     为了在企业内营造“学先进、比贡献”的氛围,激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职工,近日,玉柴集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《玉柴集团评选荣誉名称、程序、奖励级别及享受待遇的标准》,提高了全国劳模等公司级以上荣誉待遇。

     经公司审议通过的《标准》一是提高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部省级劳模、广西五一劳动奖章、市劳动模范,以及全国级、部省级、市级单项荣誉的奖金。全国劳动模范提高到20000元,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奖励金提高到15000元,部省级劳动模范提高到10000元,广西五一劳动奖章提高到7000元,市劳动模范提高到5000元。全国级、部省级、市级单项荣誉的奖金分别提高为1000元、500元、300元。二是提高参加全国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奖金。全国大赛第一名提高到60000元;全国第二名提高到50000元;全国第三名提高到40000元;全国前四至十名提高到20000元;全国前十一至二十名提高到10000元。全区第一名提高到15000元;全区第二名提高到10000元,全区第三名提高到8000元;全区第四名提高到5000元;全区第五名提高到3000元。三是规定评为玉柴“首席技能大师”、“工种技能大师”和“拔尖技师”的职工当年可享受一次公费疗养或旅游机会。

 


(来源:广西工人报  陈杏华)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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